(招标编号: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3-17 ) 本新乡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67 万元,招标人为新乡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 新乡市公安局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备一批,其中车载式电磁信号无人机管控系统 1套,便携式电磁信号无人机管控系统 15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站招标公告后附件下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乡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信誉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欧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造法失信行为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获取时间: 从2023 年 04月 12 日 08 时 30分到2023 年 04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合格式(*,xx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如项目为多个分包,投标多个分包时,须每个分包都进行一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5 月 04 日 08 时 30分 递交方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 2023 年 05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 新乡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5月 4 日 08 点30 分 (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 新多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1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3-17 新多市公安局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5670000 567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 采购内容:新多市公安局采购无人机反制设备一批,其中车载式电磁信号无人机管控系统 1套,便携式电磁信号无人机管拉系统 15 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站招标公告后附件下载) (2) 合同履行期限 供需双方签订合同 10 日历日内亮成供货,验收时产品技术指标必须通过实测及实战演练。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誉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夫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1、时间: 2023年4月 12 日 8:30 时至 2023年4月 18 日18:00 时(北京时间)3、方式: 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新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合格式(*,xx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如项目为多个分包,投标多个分包时,须每个分包都进行一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1、时间: 2023年5月4日 08 时 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 新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室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时间: 2023 年5月4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新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3 开标室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宣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3 年4月 12 日至 2023 年4月 18 日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欧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90号) 和财欧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5、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欧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办库(2020] 123 号)。 地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街 316 号 3 号楼 7 层 26 号 联系方式:李现峰 李莹15637388801 18637327327 联系方式: 0373-3688617/3028801 项目联系人: 李现峰 李莹15637388801 18637327327